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4 〕 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意向申报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部门和学院,请于6月28日以前将文件要求的材料报送至和谐楼216对外合作交流处。
二、请2022年、2023年获批立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部门和学院及时组织相关项目派出人员选拔,于6月24日前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纸质版报送至和谐楼216对外合作交流处。请于11月28日前将项目总结材料报送至和谐楼216对外合作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