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处务会会议制度

作者:时间:2024-10-10点击数:

 

进一步健全普洱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内控机制及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决策及落实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确保及时通报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订立本制度。

一、会议性质

处务会(班子例会)是对外合作交流处传达与贯彻上级政策、制度,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决定,部署全处工作任务,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商议决策重大事项,讨论、分析、解决工作中疑难问题等重要事项的会议形式。

二、会议组织

(一)部门领导班子以及与会议议题有关联的相关人员;

(二)处务会由处长或负责工作的副处长负责召集、主持,会议指定与会人员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三)处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开会时间为周下午,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

(四)处务会会议研究的议题,应符合处务会的议事内容、范围。

三、议事范围

对外合作交流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为处务会。对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处务会讨论作出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落实好“第一议题”,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外交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学校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安排,重要部署、重要决策。

对外合作交流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涉外及内控规章制度建设。

对外合作交流处近期工作安排。

对外合作交流处人事安排、工作分配。

)评定处内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奖励分配。

涉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九)党建、党风廉政、清廉部门、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稳定等考核工作。

出访团组计划及申报。

(十一)留学生招生管理培养等工作。

十二其他需要处务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一)议题提出人员对议题作简洁陈述,提出解决建议和方案,相关列席人员可作补充

(二)与会成员就议题充分讨论,明确表明态度,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归纳总结,在会议最后作出决策或发表结论性意见末位表态制

五、会议纪律

(一)会议力求精简高效,发表意见要求简明扼要,不含糊其辞,提倡长话短说。

(二)参加处务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应事先向处长或负责工作的副处长请假。

(三)会议的决议,原则上只传达会议决议事项,不传达会议讨论过程和会议细节。

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洱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4年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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